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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21-SG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边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字【2020】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舞台设备、舞台灯光系统、音响系统、视觉系统、座椅系统、广播系统、LED弧形屏、电梯及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延边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2)建设规模:总投资16929.5000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1960.2016万元;

3)招标范围:舞台设备、舞台灯光系统、音响系统、视觉系统、座椅系统、广播系统、LED弧形屏、电梯及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龙井市东盛涌镇;

5)标段划分:1个;

6)工期要求: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工期61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含)及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含)及以上资格,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8月1日2021年8月25日)有已完舞台设备、舞台灯光系统、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业绩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制造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委托代理经销商,否则该制造商及其委托的所有代理经销商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牵头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6)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企业,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在近三年(2018年8月1日2021年8月2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42331967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④提供近三年(2018年8月1日2021年8月25日) 有已完舞台设备、舞台灯光系统、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⑤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企业各方均需提供)。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每套1200元,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1年8月2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大厅)

3)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30万元或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

       址:延边州龙井市海兰路99号

     人:朴国禄

  话:0433-31326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人:焦艳

 话:0433-8316525

电子邮箱:yjsjy8543@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号: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龙井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677 18843379948

举报邮箱:信函举报ljsshb@126.com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