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延建监202101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监理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202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76.17平方米。本工程共包括综合站1座,中中压调压站1座,综合站至中中压调压站间的中压管道(材质为PE管,管径为dn355,设计压力为0.4MPa)10Km;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3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结束止;
2.4建设地点:延吉市朝阳川镇新民屯东北侧,延三公路西南侧,靠近延三公路;
2.5监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且2020年不亏损;
3.4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承诺函。
3.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9时至2021年8月24 日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④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⑤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8日13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5.3为控制疫情发展,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5.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授权委托人自项目报名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止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5.6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立楠
联系电话:13314383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
联系人:王秀秀
电 话:0433-2070001
招标监管机构: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