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高新区创新成果转化中心(二期)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L-2021-SJ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高新区创新成果转化中心(二期)项目 已由 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高发改字【2021】0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边长吉图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约70%,政府性投资约30% ,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延边长吉图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延吉高新区创新成果转化中心(二期)项目 。
2.2建设规模: 40984㎡(其中,标准化厂房2栋,总建筑面积31495㎡;宿舍1栋,建筑面积为9489㎡) 。
2.3建设投资: 建设总投资约1.4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亿元) 。
2.4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等)及参加竣工验收 。
2.5标段划分: 1 个 。
2.6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高新区科技园区东侧、长白山东路南侧 。
2.7设计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
2.8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在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为 2021年11月11日8时30分 至 2021年11月16日16时00分 (周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xy970609@163.com),并同时拨打电话(0433-2663210)进行资料收取确认(电话咨询及确认时间: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 ,【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1)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使用一个固定邮箱(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发送的资料必须字迹、图案清晰。
5.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补充或修改,投标人及时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人必须时刻关注其指定邮箱,并承担未及时读取邮件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3投标人发送的资料符合要求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要求机打)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4 满足本公告第5.1-5.3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从其 基本账户 转入至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22001686138055000641) 中,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款)。
**招标文件的购买以投标人按顺序全部完成以上4条为准。招标文件款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限内转入(转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24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1年12月1日14时00分 。
*由于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入厅人数较多可能导致入厅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1年12月1日13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
6.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3万 元(人民币),缴纳形式包括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 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6.7 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投标人代表须已申领到个人健康码(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6.8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边长吉图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东路1388号
联 系 人:朴日光 邮 编:133000
电 话:0433-280117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 系 人:李海兰 邮 编:133000
电 话:0433-2450327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账 号:22001686138055000641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815003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延吉高新区创新成果转化中心(二期)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