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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QGL[2021]-0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海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21〕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井市海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5312.42万元,该项目占地961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831平方米,分别为建筑面积为4185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2646平方米的综合楼,以及建设园区内围墙372米,道路面积2826平方米,设置大门2座。同时建设给水、排水、照明、供热、电力及通讯等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预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2.5设计周期、施工工期(计划工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730日历天

2.6建设地点:龙井市铁北区,原龙华电厂院内

2.7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省市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8年11月01日2021年11月01日)至少完成一项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设计注册建筑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在近三年(2018年11月01日2021年11月0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5日至202111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建筑工程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截图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业绩截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称证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截图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业绩截图)、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在近三年(2018年1101日至2021年11月0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管理人员官网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外省企业还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备案截图、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szqgl@126.com)(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2233377取得联系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3 招标文件售价1800元/套,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7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 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或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标   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

       址:龙井市海兰路99号

  系   人:赵龙天

       话:133244399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

  系   人:张鹏

       话:0433-2233377

招标监管机构: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龙井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3222968

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