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ZB-2022-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2021-2025年城市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工程(2022市区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敦化市2021-2025年市城市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敦发改审批字[2021]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敦化市区内。
2.3 工程概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亮化提升工程(景观灯安装等)、灯罩升级工程、线路改造工程(电缆敷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2月28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8招标控制价:978,112.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综合情况良好。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在2022年01月05日至2022年01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时,下午13:30分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敦化市渤海街站前广场综合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均可,网上售卖,投标人按投标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扫描后发送到2472143824@qq.com邮箱,并把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发送,待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文件所需材料。具体事宜由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网上报名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连续PDF格式加盖公章(鲜章)并且内容清晰可辨)。
4.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2.4企业开户许可证书;
4.2.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2.6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除外);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出不退,过期不售,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4.4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bggzy.com/),注册账号并完善相关信息,领取CA锁。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不需要重复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01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敦化市政数局),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此工程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详见吉建招[2016]9号文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在2022年01月24日16时40分之前转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详见吉建招[2016]9号文件);
收款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敦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敦化支行;
账号:22001686338055009585;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如本项目变动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敦化市渤海街古城社区7组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2695002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敦化市渤海街站前广场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843321052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3-626758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敦化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50655
敦化市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29450
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