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高新区生物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JY2022-SJ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高新区生物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延吉高新区生物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高发改字【2021】0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延边长吉图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政府性投资 ,出资比例为申请专项债54.38%+政府性投资45.6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吉高新区生物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624.20㎡,总建筑面积为20448㎡,项目共计布置5座厂房,包括4座标准厂房以及一座提取车间。项目的建设内容还包括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绿化硬化工程等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
(3)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设计(中标人中标后对中标方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
(4)工程建设地点:延吉高新区内,小营街东侧,人民路南侧。
(5)标段划分:1个。
(6)设计服务期限: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31日,共计16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1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42331967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1);
②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8.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500元/套,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2年5月10日8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0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3)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边长吉图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东路1388号
邮 编:133000
联 系 人:李光元
联 系 电 话:0433-280117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 系 人:李平
联 系 电 话:0433-831652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 号: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