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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全民健身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建施20220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全民健身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吉市全民健身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20227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吉市全民健身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工程、建筑工程、路灯工程。其中场地工程总面积为68384㎡;建筑工程包括新建150㎡卫生间一座;路灯工程包括景观灯、路灯、高杆灯、庭院灯及配套的电缆井和变压器

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程建设所需所有材料的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4)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长白山路北侧、延川街西侧;

5)计划工期: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工期226日历天

6)标段划分:1个

7)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8)在近三年(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1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4月20日20224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342331967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1或附件2);

③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有,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3);

④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2年5月11日8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3)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金额为4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或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编:133000

联系人:康镇哲       

  话:0433-50103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人:李平

  话:0433-8316525

电子邮箱:yjsjy8543@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号: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4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非联合体的情形)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情形,联合体各成员须共同填写并签字盖章)

 

本人         (姓名)系            (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本人         (姓名)系      (联合体成员1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现共同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联合体成员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1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3: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牵头人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1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1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2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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