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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颐康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FHT2022-0503-GC14、DFHT2022-0504-FW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颐康康养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敦发改审批字【2022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化市黄泥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敦化市颐康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DFHT2022-0503-GC14

敦化市颐康康养中心建设项目监理(DFHT2022-0504-FW14

2.2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敦化市颐康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购置、各建(构)筑物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完成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及决算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407.97㎡,新建养老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为7100㎡,配套建设场区硬化、绿化、管网工程等场区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养老床位147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建设地点:位于黄泥河镇长青街16号,黄泥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部(黄林院区)现址内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中标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工期:202276日到20231231日(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期共计543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监理服务质量: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要求监理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本次招标要求监理单位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5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投标人近三年(201911-20211231日)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监理单位投标人近三年(201911-20211231日)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2525日至20225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DFHTZB6699@126.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资料是否齐全,获取招标文件。

4.3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完整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4工程总承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均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4.5监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及无在监承诺书;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6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售价2000/套,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套,逾期不售,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6280900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涉疫地区人员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涉疫地区人员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必需提供 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2)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如确有必要参加,可授权委托当地人员代理,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时需提供授权人委托书。(3)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扫描 “吉祥码” ,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工作。提示:由于疫情检测相关工作需要,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人员提前到场,配合防疫检查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化市黄泥河镇中心卫生院

    址:敦化市黄泥河镇建设街104

联 系 人:张鹏伟

电    话:0433-65523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

联 系 人:李伟新

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延边州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2529678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50655

敦化市建设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6229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