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珲发改审批〔2022〕81 号、珲发改审批〔2022〕1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珲春市海之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1.4亿元,其余资金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珲春市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JLQX-2023-075
2.3建设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2.4建设规模:该项目建成后,理论最大静态储煤能力可达50万吨,年吞吐能力为300万吨。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3982平方米,其中二煤厂占地面积为40179平方米,英安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63803平方米。二煤厂为利用现有储煤场地,大小不作调整,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四周安装防风抑尘网。二煤厂在本项目中作为过渡货场,该场地目前可静态存储煤炭25万吨。英安工业场地新建储煤场及智能配煤系统,新建建(构)筑总面积33556.63平方米,其中1#、2#、3#转载站均152.78平方米,储煤场21246平方米,火车卸煤棚1080平方米,筛分破碎间468.72平方米,配电集控楼1225.85平方米,各类输送机栈桥共1323.4平方米,配煤仓(ф15m)2座共382平方米,火车装车仓(ф10m)5座共443平方米,下部暗道、疏散暗道共1049.29平方米,消防泵房77平方米。理论最大静态存储煤炭25万吨;
2.5招标控制价:105万元
2.6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 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7监理服务期: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8计划工期:2023年09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9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监理员提供大专及以上施工管理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备案可查;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 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7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8月14日8时30分至 2023年8月1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 : 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业务时, 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 8/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 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 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 边) 。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请参会人员电话保持畅通,提前做好调试工作,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海之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边州春市靖和街城投大厦B座102室(政务中心24楼2405室)
联系人:周鹏飞
联系电话:156433710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与洋浦大街交汇万豪国际A座940 室
联系人:侯闯
电话:0431-818687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