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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采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23-6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1]63号文件、[2022]1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敦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采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供暖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架空光纤落地、乡村公共服务平台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对雁鸣湖镇旅游特色小镇进行供暖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架空光纤落地及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四部分:

第一部分供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对雁鸣湖镇供热管网进行调整,其中:1、原城镇锅炉房内锅炉更换设备安装工程;2、改造范围内更换供暖管道、新增供暖管道;3、锅炉房材料堆放处地面混凝土硬化工程;4、锅炉房围墙及大门新建工程、电动伸缩大门及周边实体砌筑围墙;5、锅炉房屋面翻新工程;6、锅炉房外墙涂料翻新及室内墙面天棚涂料翻新工程;7、采暖管道改造后沥青道路或方砖路面恢复工程;8、镇内部分已建建筑公共区域管线改造工程;9、锅炉房消防库房改造;10、钢构件秸秆堆放棚及场地平整。

第二部分: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新增排水管道;

第三部分:架空光纤落地;

第四部分: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2.4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雁鸣湖镇内

2.5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中标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施工工期:2023年111日到202421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期共计92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省市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本项目总投资约:2409.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27日至2023年109日,每天上午8:00至16:00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州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 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25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进入腾讯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全称+人员姓名”(腾讯会议号:918 615 508)。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 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进入对应项目,点击“远程开标”菜单进入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及系统签章(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实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敦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49号

联系人:尹敬贤

电话:138447502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鑫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延边州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2529678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250655

敦化市建设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3-622945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