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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轻纺工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BZ20231128FJSZ010010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轻纺工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井市轻纺工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字【2022】24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分别来自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9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3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1栋、配套用房1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东至三口一品辣白菜有限公司,西至延边盛新药业有限公司,南至兴业街,北至华龙集团。

    2.3建设周期

    设计计划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2024年01月10日-2026年01月09日,共730日历天。

    施工计划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2024年01月10日-2026年01月09日,共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具体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全部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2)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论证、竣工图编制工作、工程交付、试运行和设备调试合格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3)采购阶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发包人施工要求,完成所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设备购置。

    4)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5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8561.71万元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等)。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记录。

    3.5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信誉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4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16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8:30至2023年12月6日16:00,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hlht/)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4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5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延边州龙井市海兰路99号

联系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0433-3232610

 

   称:吉林省隆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吉林市船营区桃源路186号岚川景苑1-2层2号网点

联系人:徐亚丽 

联系电话:0432-6819110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433-3235542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 348 号住建局扫黑办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