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4/06/1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龙井市健康生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BZ20240614FJSZ0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健康生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 龙发改字(2024)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龙井市智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井市健康生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2.2 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一家全过程公司或以联合体方式组成的公司;

2.3 招标范1)项目管理;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造价咨询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并按相关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概算审核:审核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概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

②招标阶段控制: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咨询等业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③工程预算审核:审核施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量价核算;

④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期中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价审核及新增综合单价审核;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工程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量计量以及实际工程量审核确认;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的经济比选;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的审核,对工程变更、工程计量、新增、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工程索赔资料审核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

⑤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注: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

3)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前期咨询服务、建设期咨询服务、竣工及后期咨询服务;配合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比选,对设计文件委托专家团队进行复核并对图纸进行优化建议;配合设计单位对勘察、测绘、物探等前期服务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把控;配合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方案的衔接把关;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的落实;完成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服务。

②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时间、要求,以代理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项目行政审批、权证办理事宜,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考察,协助业主聘请或召集专家评审会等决策工作,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分解计划、专业分包招标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联合检查,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进行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资源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阶段中的全部手续办理事宜等。

③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合同等,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进行控制,对招标采购、信息、投资、风险等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④其它法定职责或行业职责内的工程监理服务;

2.4 建设地点:位于龙井市智新镇

2.5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派出1名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经验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全过程咨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6月179时00分至2024年621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 :8088/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 /ggzy/hlht/)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 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  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  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  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运行  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4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5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7月81300

5.2 开标地点为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化平台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智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井市智新镇

联系人:李志国

电话:186267338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众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远达大街中海寰宇天下A6号写字楼2201号

联系人:李鹤

联系电话:13304333837 

招投标管理机构: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话:0433-3235542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