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延建施2024-09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延吉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已经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4081522240103108977)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延吉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延吉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_延吉市。
2.3建设规模:新建综合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1536平方米,占地面积512平方米,地上三层,包括办公室、职工食堂、健身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会议室、档案室、室内装修及水电暖施工等设施建设。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9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4913561.27元;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3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4年9月23日)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3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须承诺如下:承诺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承诺在投标活动中不存在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等情形;承诺不存在对项目单位及其上级单位有关人员直接或变相行贿等违法违规情形,在评标前不与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承诺中标承建该项目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不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等与合同约定、投标文件一致;承诺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发布项目敏感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
列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5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hlht/)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4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延吉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小营镇仁坪村
联系人:王振田 电话:0433-289252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 电话: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2232574732@qq.com
监督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电 话: 0433-8150033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8150033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