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污水厂提升改造及智慧化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X-2024-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污水厂提升改造及智慧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3〕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敦化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污水厂提升改造及智慧化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1、敦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及提标阶段工艺及附属工程设备及管线升级改造;2、敦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及提标阶段建构筑物翻新改造;3、增加智慧污水系统1项。(以建设单位最终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本工程的采购、施工,确认相关单位出具的综合单价,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建设地点:敦化市内。
2.5建设工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7年11月15日,109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投标条件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拟派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配备数量相应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出的结构、水、电、道路专业设计分项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出的采购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岗位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文件要求。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全天,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按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hlht/)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5.3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5.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江路1555号;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开标时投标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聊天对话框,获取腾讯会议号,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污水处理厂
地址:敦化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善琳
联系电话:158443858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贞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548-158号
联系人:刘成武
联系电话:0431-89820160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延边州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3-2366110
敦化市扫黑除恶办公室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3-6250655
敦化市建设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3-622945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