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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珲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一期)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24】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一期)

2.2 招标编号:HSZ2024-50

2.3建设地点:珲春市英安村七户洞北沟

2.4 项目规模:主要包含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垂直阻隔、景观绿化、上游山体雨水倒排、封场工程后续检测运营管理和其他配套设施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施工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天数386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成果要求: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9质量标准:

1)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成员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数不高于2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强制性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及职称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68:30至2024年11月1216:00,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3)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203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市珲春西街1639号

联系人:刘文正 

联系电话17704330111

招标代理机构: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市政务中心8楼              

联系人:马国继        

电话:0433-756107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06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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