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英安镇新地方村猪舍改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更正
招标项目编号:CQKHHC-2018-0329
原招标公告: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