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20-SG064
本项目于2020年9月27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招标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1.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有已完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有已完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现更正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 原招标文件获取中:“(1)①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⑤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⑥提供一项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现更正为“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④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⑤提供一项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延边龙跃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延边州龙井市海兰路99号
联 系 人:朱镇浩
联 系 电 话:1394433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 系 人:焦艳
电 话:0433-831652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 号: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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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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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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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