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低碳气候防御型健康城市发展项目
澄清说明
原招标公告中第五条投标文件的递交5.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 50万元。不符合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现变更为5.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 25万元。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说明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 标 人:延边空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433-28566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天池路长白山国际商务中心11F
联 系 人:宫先生
联 系 电 话:0433-42111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81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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