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3/08/0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补遗通知

 

1.汪清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新建厂房)项目现场周边有高压线路,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现招标人决定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现场踏勘,分两批次进行。

踏勘时间:20238149:00时和14:00时(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吉林汪清健康科技孵化园内吉林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踏勘要求:参加踏勘的潜在投标人代表持加盖潜在投标单位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参加踏勘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勘查确认函格式后附),踏勘现场踏勘人员禁止相互沟通信息、暴露身份。现场踏勘确认函由招标方盖章确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将现场踏勘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因施工现场情况复杂,请各潜在投标人按踏勘时间要求到现场实地踏查,全面了解了实际情况及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未进行踏勘导致发生工程量清单或部分文件技术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6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

3. 原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2023824-2024630日,工期311日历天。现变更为:计划工期:202395-2024630日,工期300日历天。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

 

特此通知!

 

招标人:吉林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穆鹏

电话: 150433609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徐会东

电话:0433-88566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盖章)

 

202389

 

 

 

 

 

 

附件格式附后

 

附件

 

现场勘查确认函

 

吉林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对汪清县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新建厂房)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就踏勘情况承诺确认如下:

    1.经现场踏勘,我方对该项目的现场情况已充分了解。

2.经过充分考虑,我方保证如若中标,不对施工现场提出异议,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及施工内容。

3.我方承诺本次现场踏勘真实有效,愿意遵守和执行本确认函的内容。

 

 

潜在投标人(盖公章):              现场踏勘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确认(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