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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7-2018年棚户区改造四期三道湾国有工矿工程(棚户区B23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17-2018年棚户区改造四期三道湾国有工矿工程(棚户区B23二期)

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1181

建设单位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至大地、南至东北机电、西至局子街、北至长白山汽贸花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68598平方米

投标最高限价

1680658.0000

开标日期

2020年01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

中标工程范围

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候选人

延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021年12月31日

166007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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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021年12月31日

1646359.0000

附件下载

第三候选人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021年12月31日

1677228.0000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排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第一候选人

张伟

高级工程师

注册国家级监理工程师

22003661

0

第二候选人

陈锐

工程师

注册国家级监理工程师

22004500

0

第三候选人

刘延春

高级工程师

注册国家级监理工程师

2200389

0

第一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碧水园林三期工程

2

瑞诚小区

3

菊花北苑二期、三期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吉林省安图长涛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主生产车间

2

延吉市棚户区B23地块改造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延吉市第六中学校实验楼及连廊建设项目

2

延吉市建工小学校实验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3

延吉市万源新春14#、21#楼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延吉市银河幼儿园场地工程

2

延吉市银河幼儿园装饰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和龙市边合区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

庞园组团二期8#、9#

3

延吉市万源新春14#、21#楼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专家一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专家二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专家三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专家四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专家五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候选人

银行汇票

吉林银行延边分行

延吉市爱丹路1399号

0433-2533901

第二候选人

银行汇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0433-2613046

第三候选人

银行汇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0433-2538465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备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0年01月19日-2020年01月21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部长

联系电话

0433-500071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景艳

联系电话

0433-2333132

行政监督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联系人

安维

联系电话

0433-8010353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还应当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