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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海兰江大街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海兰江大街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2016

建设单位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公园路与鸿运街交汇处,延边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

0平方米

投标最高限价

298186686.0000

开标日期

2021年01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中标工程范围

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海兰江大街建设项目(一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候选人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符合合格标准

2022年12月31日

29718308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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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符合合格标准

2022年12月31日

29744106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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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符合合格标准

2022年12月31日

2967308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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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第一候选人

李昌华

高级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湘143131310315

/

第二候选人

胡少华

/

一级建造师

赣136161612547

/

第三候选人

曲勇

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沪131171811338

/

第一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东湖绿道二期市政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2

环东湖绿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云浮市新区水厂一期工程(首期)浑水管线工程、净水厂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北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专家一

工程师

/

土建安装

专家二

副研究员

/

城市道路

专家三

高级工程师

/

城市道路

专家四

工程师

/

土建安装

专家五

高级工程师

/

城市道路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候选人

银行汇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任家路支行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与建设三路交叉路口南侧(青城国际)

027-86863917

第二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东支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265号

0311-83998883

第三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79号

0311-85083842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备注

四川大西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大西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加盖注册造价师职业章并签字,故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法通过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按废标处理。

/

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多项,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故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法通过响应性评审标准要求,按废标处理。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1年01月12日-2021年01月14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康镇哲

联系电话

0433-5018060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毛晓明

联系电话

0433-2070001

行政监督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联系人

安维

联系电话

0433-5010353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还应当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