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8/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Y-HC-GCZB-20200801
一.招标条件
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道路改造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20]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申请2017年国有土地出让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道路改造项目;
2.2标段划分:1个;
2.3招标范围:修建道路长度1.295公里,路面宽度分别为3.5米、4.0米,铺装水泥混凝土面层总面积4682.5平方米,道路为四级公路;
2.4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
2.5 计划工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共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到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再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珲春市新安街)持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地址:珲春市哈达门乡
联系人:杨晓丹
电话:159813101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新安街
联   系   人:聂工
电        话:15143320926
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