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7/0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Y-HC-GCZB-202104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哈达门乡柳树河子村防护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 [2020]1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招标人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哈达门乡柳树河子村。
工程名称:珲春市哈达门乡柳树河子村防护工程
招标编号:BY-HC-GCZB-20210420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1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凭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成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原件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珲春市新安街)凭投标人报名表、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成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6日上午9:30时,地点为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地址:珲春市哈达门乡
联系人:杨晓丹
电话:159813101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新安街
联   系   人:聂工
电        话:15143320926
监督部门:珲春市水利局

日期: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