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海兰河应急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YZX202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海兰河应急防护工程,已由龙井市水利局以龙水审批[202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井市海兰河防护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范围为龙井市城区污水管道修复260米(上段120米,下段140米),自来水管道修复114米;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企业信息已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http://sl.jlssljsxx.com)公开,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由投标人的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连同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经办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海兰河防护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龙井市海兰路新桥西侧
联系人:陈晓翠
联系电话:184433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延吉市长白西路2242-6
联系人:陈秀坤
联系电话:0433-2861677
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水利局
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