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2/07/0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Y-HC-GCZB-20221701

1.招标条件

 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板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审批[202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板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申请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剩余资金由其他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板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1个;

2.3规模及内容:新建水泥混凝土矩形边沟96米,穿路圆管涵18.5米,钢筋混凝土暗板涵34米,河道铺装91米,水泥混凝土过水路面23米;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板石镇;

2.6招标控制价:108.3708万元;

2.7计划工期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共86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最低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到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再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珲春市新安街口岸大路761-8)持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购买;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珲春市新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5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及当地防疫政策为准)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参与招投标活动;

6.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递交至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银行行号:3142 4942 0016;开户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联系人:杨英珠18626949333;※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原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上,投标保函原件递交至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板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珲春市板石镇

联系人:张心宇

电话:0433-78422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市新安街

联系人:聂岩

电话:0433-7763777

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