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财岩屯建筑用花岗岩
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龙井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龙井市财岩屯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龙井市财岩屯建筑用花岗岩矿
(二)地理位置:龙井市新化村。
(三)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 号 |
X |
Y |
1 |
4731232.607 |
43536213.750 |
2 |
4731025.918 |
43536031.470 |
3 |
4731133.732 |
43535909.219 |
4 |
4731340.421 |
43536091.499 |
(四)开采标高:由+467米至360米
(五)矿区面积:0.0449平方公里
(六)矿 种:建设用花岗岩矿
(七)生产能力:30.00万立方米/年
(八)保有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894.93千m³
(九)设计利用资源储量:89.493万m³
(十)可利用资源储量:85.018万m³
(十一)出让期限:自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约2.8年。
(十二)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二、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2.27万元(捌拾贰万两仟柒佰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1万元(壹万元整)。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21 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4日
上午8:30分至11:30分 下午13:30分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大厅六楼公共资源交易科)
五、资料要求
采矿权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买人必须具备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人员、技术、和设备条件。
(三)、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申请人须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数额不能低于人民币 90万 元,大写玖拾万元整。
(五)、竞价上涨的数额及幅度为人民币 1万 元,大写壹万元整。
六、挂牌及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4日
挂牌及报价时间和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大厅六楼公共资源交易科)
联系电话: 0433-5039605
七、竞价方式
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
八、成交确认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有两家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交易中心应当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九、风险提示
1、储量风险:拟出让资源储量可能与实际可供开采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
2、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3、未提及的其他风险: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事项
1.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龙井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事宜。
2.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3.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有形媒体发布公告。
4.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龙井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赵修勇 0433-5039605
龙井市自然资源局 崔贤载 0433-3239521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