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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图县松江镇四合村建筑用花岗岩矿(扩界)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公交矿采挂字[2020]001号

 

  受安图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安图县松江镇四合村建筑用花岗岩矿(扩界)》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图县松江镇四合村建筑用花岗岩矿(扩界)

(二)地理位置:安图县松江镇。

(三) 拐点坐标:(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点号 X Y

J1 4708840.36 43438289.88

J2 4708905.64 43438391.00

J3 4708970.53 43438332.64

J4 4709025.69 43438390.62

1 4708955.43 43438453.81

8 4708897.98 43438397.60

7 4708849.09 43438430.19

6 4708848.40 43438519.27

5 4708800.86 43438552.15

4 4708730.41 43438439.41

J5 4708728.55 43438427.00

J6 4708821.40 43438387.29

J7 4708782.59 43438327.17

(四)开采标高:由 +745米 至 +681米

(五)矿区面积:0.028平方公里

(六)矿 种:建筑用花岗岩

(七)生产能力:10.00万立方米/年

(八)保有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418.8千m³

(九)设计利用资源储量:(333)418.8千m³

(十)可采储量:(333)373.85千m³

(十一)出让期限:自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约3.78年。

(十二)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二、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0.13万元(大写:叁拾万壹仟叁佰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9月04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8日

报名地点:安图县经贸大厦9楼 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相应采矿设备。

(三)、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申请人须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数额不能低于人民币 310,0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元整。

(五)、竞价上涨的数额及幅度为人民币 1万 元,大写壹万元整。

(六)、竞买人与毗邻矿山必须达成开采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协议,方可成交确认。

(七)采矿权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竞买申请书。

2.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查验)。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竞买,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1万元)

5.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证书》,取得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18日14时00分。

挂牌地点:安图县经贸大厦9楼 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竞价方式

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

八、成交确认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有两家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交易中心应当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九、风险提示

1、储量风险:拟出让资源储量可能与实际可供开采量有所出入,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

2、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3、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采矿权人后,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勘查区重叠区找矿成果情况,若没有压覆已查明或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不应提出赔偿要求。

5、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事项

1.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安图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2.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3.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有形媒体发布补充公告。

4.竞买人应与原采矿权人就林业产权、村集体土地承包及道路运输等涉及原资产处置问题达成协议,方可成交确认。

5.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南贞兰

联系电话:0433-5898910

地 址:安图县经贸大厦9楼 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