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大兴沟镇仲兴村建筑用安山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汪公交矿采挂字[2020]002号
受汪清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汪清县大兴沟镇仲兴村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大兴沟镇仲兴村建筑用安山岩矿;
(二)地理位置:汪清县大兴沟镇;
(三)开采矿种:建筑用安山岩;
(四)开采区面积:0.020674平方千米;
(五)开采区范围拐点坐标(大地2000)
拐点号 |
X |
Y |
1 |
4812789.38 |
43547688.16 |
2 |
4812975.94 |
43547785.92 |
3 |
4812924.75 |
43547872.44 |
4 |
4812739.26 |
43547769.08 |
(六)开采标高:由364米至300米;
(七)生产能力:10.00万立方米/年;
(八)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35.294万立方米;
(九)可利用资源储量: 30万立方米;
(十)出让期限:自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3.0年;
(十一)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二、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 ¥25.2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壹佰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报名地点: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汪清县政务大厅二楼210室)。
五、资料要求
采矿权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竞买申请书。
2.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查验)。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竞买,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5.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证书》,取得竞买资格。
六、挂牌及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间:2020年11月17日8:30分至2020年11月30日15时00分。
挂牌及报价时间和地点: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汪清县政务大厅二楼210室)。
联系电话:0433-8821104
七、竞价方式
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
八、成交确认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有两家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交易中心应当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九、风险提示
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采矿权人后,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勘查区重叠区找矿成果情况,若没有压覆已查明或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不应提出赔偿要求。
十、其他事项
1.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汪清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2.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3.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有形媒体发布补充公告。
4.竞买人应与原采矿权人就林业产权、村集体土地承包及道路运输等涉及原资产处置问题达成协议,方可成交确认。
5.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或汪清县自然资源局。
6.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有异议,由汪清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臧仁霞 0433-8821104
汪清县自然资源局 张玉屏 0433-8838705
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