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7/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敦化市江南镇小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挂牌出让公告

敦化公交矿采挂字[2021] 004

 

受敦化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江南镇小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敦化市江南镇小站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二)地理位置:敦化市江南镇小站村

(三)矿区范围坐标:

CGCS2000

点号

X

Y

1

4800644.00

43444051.29

2

4800558.02

43444510.63

3

4800435.33 

43444581.84 

4

4800262.23

43444424.88

5

4800500.68

43444300.73

6

4800549.67

43444241.77

7

4800535.07

43444140.69

8

4800618.01

43444024.01

  (四)开采标高:+598m+545m

五)矿区面积:0.073489平方公里

(六)矿    种:建筑用花岗岩

(七)采矿区范围内推断资源量:1296.15立方米

(八)出让期限:3.3

(九)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二、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6.03 万元(捌拾陆万零叁佰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1万元(壹万元整)。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1年76日至2021年82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3日至2021816

上午8:30分至11:30分 下午1:30分至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大厅六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五、资料要求

采矿权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竞买申请书。

2.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提供查验)。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竞买,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万元)

5.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竞买资格。

六、挂牌及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间:2021年838时30分至2021年81715时。

挂牌及报价时间和地点::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大厅六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联系电话: 0433-6356868

七、竞价方式

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格。

八、成交确认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有两家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交易中心应当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九、风险提示

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一)成交后,竞得人应支付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不包含采矿权占用费及其他法定税费。(二)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储量核实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或其他原因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三)采矿权按现状挂牌出让,出让人只对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进行出让。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道路及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可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前往属地和矿区实地了解社情民意和土地、林地、道路等现状,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相关风险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成交金额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矿业权使用费、采矿权登记费及其他法定税费、不包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生态环境、林业、应急、水利、税务等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金),不包括采矿所需的用地、用林费用,不包括地质勘查前期投入。()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3000万以下的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三个月内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3000万(含3000万)以上的可以分期缴纳,出让收益缴纳时间和缴纳方式按《采矿权出让合同》执行。()采矿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应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资料(具体见国土资规〔2017〕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并报有审批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竞得人材料准备齐全后,须到敦化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半年内应按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竞得人须取得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采矿。()竞得人应充分了解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及用地手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慎重决策,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十)竞买申请人若对自己竞得后是否具备资格要求产生疑问,可在竞买申请前到出让方咨询。

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

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2、竞得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恶意串通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敦化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事宜。

2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3.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有形媒体发布公告。

4.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人: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女士   0433-6356868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       先生   13943353062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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