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水库管理中心转让安图水库及附属设施
资产挂牌出让公告
受安图县水库管理中心委托,按照财政部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在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安图县水库管理中心转让安图水库及附属设施资产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图县水库管理中心转让安图水库及附属设施资产挂牌出让
(二)地理位置:安图县明月镇
(三)资产范围:资产包括构筑物、机器设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等。
1、构筑物:构筑物包括土石坝工程、泄洪洞工程、输水洞工程、工作桥工程、消力池工程等共计5项。
2、机器设备:卷扬起臂机、闸门等共计15台(套)。
3、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为吉(2023)安图县不动产第000429号,坐落安图县明月镇,土地面为3232278.70平方米。吉(2023)安图县不动产第0000431号,坐落安图县明月镇水库,土地面为20036.47平方米。
二、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3845.7098万元(贰亿叁仟捌佰肆拾伍万柒仟零玖拾捌元整);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10万元(壹拾万元整)。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9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
上午8:30分至11:30分 下午13:30分至16: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竟买保证金:竟买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上述资格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提供竟买保证金打款账户)
4、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足额缴纳竟买保证金后,由代理机构发放《竞买证书》,取得竞买资格。
六、交易会时间和地点
交易会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30分,地点: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七、成交确认
成交,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
2、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产风险。
2、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2、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有形媒体发布补充公告。
3、项目成交后,缴纳的竟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由代理机构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剩余成交价款待转让方与中标竟买人签订转让合同后进行场外结算。
4、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图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一、项 目 联 系 人:
项目咨询联系人:王玲琦 13894355080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怀成 0433-5812769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