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3/2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延吉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货物类供应商征集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打造统一的平台体系,加快我市电子商城运行工作,按照《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吉财采购[2020]695号)及《关于《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957号)、《延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延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延市财字[2020]157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从即日起公开征集延吉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货物类供应商入驻延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延吉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二、征集内容

按照《延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公开征集下列货物类供应商: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计算机设备: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计算机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设备

3.输入输出设备:

1)打印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2)显示设备:液晶显示器

3)图形图像输入设备:扫描仪

4.计算机软件

1)基础软件

2)信息安全软件(包括基础和平台类安全软件、数据安全软件、网络与边界安全软件、专用安全软件、安全测试评估软件、安全应用软件、安全支撑软件、安全管理软件、其他信息安全软件)

(二)办公设备

1.复印机

2.投影仪

3.多功能一体机(具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例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

4.LED显示屏(包括单基色显示屏、双基色显示屏、全彩色显示屏等)

5.触控一体机(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等)

6.碎纸机

(三)车辆

1.乘用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不超过9个座位)

2.客车

(四)机械设备

电梯(包括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等)

(五)电气设备

1.不间断电源UPS(包括后背式不间断电源、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等)

2.空调机(空调类额定制冷量14000W及以下,不含多联式空调机组)

(六)其他货物

1.家具用具(办公家具,不包括图书档案设备)

2.复印纸

本次征集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延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货物的供应及售后服务,只要经批准允许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均可纳入供应范围。采购内容将根据电子商城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不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的准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2.在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设有门店、办公场地或生产场地,包括自有和租赁。

3.能够在延边州内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州外注册供应商提供延边州内服务或合作机构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即可)。

4.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承诺满足《延吉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货物类供应商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要求。

  四、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将作为延吉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定点供应商,负责向延吉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提供电子商城相关产品的定点供应和售后服务。

  2.履约时间: 自网超协议申请之日起两年,到期时,双方可视电子商城运行情况适当延长履约期限或退出。其余事项详见承诺书文本。

  3.电子商城运行规则及相关管理要求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和其它费用。

  五、供应商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在线申请(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电子商城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场景问题等可登录后查看)申请。

  3.申请步骤及准备材料:

  3.1本次申请,各供应商线上填写上传相关申请资料,由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将纸质材料根据网站提示邮寄进行备案。

  3.2所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的信息(供应商在申请界面中录入相应地址及有效期即可);

  3)延边州内对应的服务商或合作机构、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4)《承诺书》1份(必须在提示加盖公章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与骑页章)。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待审核通过后根据网站提示打印邮寄或现场递交。

3.3已在延吉市区划外的其他地区申请入驻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的供应商,若想申请入驻延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只需按照本通知第五条3.2款规定邮寄或现场递交所需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入驻延吉市本级电子商城。

4. 为保证“电子商城”平稳过度上线,更好地为供应商提供帮助,将为供应商提供钉钉群答疑服务,请按群号搜索申请加入,申请时备注供应商名称(钉钉群号:34150052,申请入群时注明公司全称;因钉钉群有人数限制,请各供应商仅指派一位电子商城负责人入群 )。

政采云客服电话:0431-80546095

延吉市财政监管部门电话:0433-2266043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433-2266042

  六、准入资格的取得

  1.资格审核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审核通过即取得电子商城资格;如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会在规定审核期限内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供应商可补正后再次申请。

  七、电子商城运行和管理

  管理依据:《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八、退出规则

  1.主动退出

  1.1适用情形: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意愿,供应商可以主动申请退出;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退出程序

  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里提交退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后生效,如审核不通过应当告知原因。

  1.3处理标准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核查供应商在电子商城是否有待处理事宜和纠纷;如无,原则上应当同意退出。

  退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退出,退出后限制该供应商12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电子商城资格。

  2.强制退出

  2.1适用情形:

  (1)供应商被查实不符合电子商城供应商准入标准的;

  (2)供应商同一自然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违规的;

  (3)供应商在收到红色预警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审核不通过的;

(4)供应商违反《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电子商城法律法规制度的其他规定,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取消其资格的。

  2.2处理标准

  发现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取消其电子商城供应商资格,并限制其12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但因信用记录或因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消资格的供应商,12个月内自其信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九、其他

  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延吉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货物类供应商承诺书

  特别说明:

  1、延吉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征集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未与除政采云有限公司外,其他供应商进行关于提供政采云电子商城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323

 

 

 

 

 

 

 

 


附件: 延吉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货物类供应商承诺书.doc